按照“生态网络云平台”的部署,重新制定了鼎湖山站信息系统维护和数据管理条例。
1、鼎湖山站设立专门的信息系统负责人,全面负责数据管理工作,包括:数据的收集、整理、分类、命名、编码、录入、审校、元数据编写、数据处理、存档、入库(上传到网站)、提供共享服务等。并负责台站相关的信息交流、宣传以及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评估等。
2、按照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(CERN)和国家站(CRERN)的指标体系,台站获取的气象、水文、土壤、生物等长期监测数据,每年按时向分中心提交数据并接受考核。
3、所有上交的联网监测数据经各分中心审核通过后,及时上传到国家科技资源网络平台的鼎湖山站信息系统(http://dhf.cern.ac.cn),实行完全共享或协议共享,及时处理数据订单和实物订单,并填报服务信息。
4、注重收集生态站所在地区的社会、经济指标及示范区的基础条件方面的数据、生态站的管理数据、历史数据以及研究课题产生的数据,毕业研究生必须上交数据才能离站。
5、台站收集的数据,要保护数据拥有方和使用方的权益。作为数据管理人员,无权、无责私自与他人交换或提供研究数据,未经数据负责人同意公开的数据,不能随意调用,经数据负责人同意的,需签定相关协议,并提交成果留存。
6、凡被使用的数据,均需在论文中标明数据来源。
7、本站入库的数据,主要遵守网络所规定的统一格式和标准,提供元数据说明,提供数据资源的内容、地点,提取的方式与途径等。
8、本站入库的数据都经专家审校,确保数据质量。数据库多采用XLS格式保存,易于转换到各种软件上应用。
广东鼎湖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
中国科学院鼎湖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
二〇一八年十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