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鼎湖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
站点介绍
编号:DHF008-02 《鼎湖山站客座研究人员管理条例》
作者: 鼎湖山站 更新时间: 2015-10-15

第一条    为了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鼎湖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、广东鼎湖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(以下简称鼎湖山站)科研基础条件优势,促进科技合作与交流,推动科研工作进一步发展,鼎湖山站决定实施客座研究人员聘任制度。

第二条    鼎湖山站客座研究人员数量暂无限制,聘期1-3年,由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签发聘书并公布名单;如工作需要,工作期满、考评合格者可连聘。

第三条    鼎湖山站客座研究人员主要来自所外科研、教学单位,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在学科专业上符合本站研究工作需要,并愿意到本站从事科研工作。

第四条    鼎湖山站客座研究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,一般每年到站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,具体工作时间将明确体现在聘任合同书中;特殊情况通过站方进行调整。

第五条    鼎湖山站为客座研究人员来站工作提供交通、食宿和工作条件;客座人员的研究资料和成果由所在单位和鼎湖山站共同拥有,并按实际工作情况注明鼎湖山站及有关课题的支持。

第六条    鼎湖山站将与客座研究人员签订合同书,明确每个客座研究人员来站工作的研究方向、预期目标、工作时间以及双方的责、权、利关系等;鼎湖山站将加强对客座人员科研工作的年度考评,对2次考评都不能完成任务的,提前解除聘任合同。

第七条    本条例由鼎湖山站实施并负责解释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广东鼎湖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

         中国科学院鼎湖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二〇一六年十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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